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1-01-11 点击数: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掌握项目申报的条件、范围内容等,严格按全国社科工作办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我校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项目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如实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年 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的最终申报材料:申请书 6 份,活页 11 份(制作要求: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打包(文件名:申请人姓名+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定稿)发送到:hcxykyglc@hcnu.edu.cn 。联系人:李凤,电话:0778-3147386.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责任人、责任单位 |
工作内容 |
1月8日-1月31日 |
项目申请人 |
提交项目申报书到研究方向归属二级学院 |
2月1日-2月8日 |
项目申请人,各单位 |
项目申请人自行或由二级学院协助找校内外有经验专家指导修改项目申报书。 |
2月9日-2月18日 |
项目申请人 |
项目申请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
2月19日 |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
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科技处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国家社科办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我校科学技术管理处的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2020年10月16日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动员会的部署,尽可能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帮助无法找到校内外指导专家的申请人找到有经验的指导专家。同时,从二级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或科研经费中列支一定的专家指导费,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