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发展以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根据学校的安排,现组织全校开展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本次主要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其遴选按专业学位类型进行,申报人所申报的指导教师资格所属学科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研究的学科专业一致。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坚持师德与业务、教学与科研全面考察的原则。
(三)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按需设岗、择优聘任。
二、申报学科
本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按二级学科及学位领域申报,申报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及已获得公示的2021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所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职责。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限定一般为在退休前能指导完一届硕士生,其中45岁(含)以下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在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重点突出实践水平和业务成绩,可适当放宽对学术成果的要求。
(四)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领域,掌握本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学术、技术前沿状况,承担有相关科研课题,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五)熟悉专业学位教育,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对专业学位所涉及领域有较深研究,在本专业学位领域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与成就,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的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含)以上;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通用教材1部;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至少2项鉴定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调研报告以及专利、公开出版发表的艺术作品、省部级以上奖项等实践性成果;
2.在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
3.在本专业领域指导的学生获得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性比赛(展演)中获奖励。
(六)掌握本专业学位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解决所属专业学位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有独立指导硕士生进行实践活动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七)能够系统讲授1门以上专业学位课程,能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阅读有关专业外文书籍、资料等。
四、材料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与所申报专业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奖励、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包括:
(一)公开发表的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复印件等;
(二)学术专著,要求提供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含主持的重大、重点项目子课题,有经费到校财务为据)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要求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
(四)科研奖励,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五)协助指导过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开设过研究生课程的由所在学院(部)出具证明(必须盖章)。
以上材料按照《申请表》、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指导论文和开课说明的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限用A4规格复印。申报材料不退还本人。
五、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严格核实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所有申报材料于 2021年8月 27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cxyky@163.com。
具体上交的材料包括《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人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黄鹏涛,联系电话:3147389。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科学技术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