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河池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14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河政发〔201255号)规定,河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决定于2020年开展河池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对201811日至20191231日的社会科学成果进行评选,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和范围

(一)作者申报资格。

1.河池市内的作者(工作单位或常住户口属河池市的)。

2.社会科学成果中以河池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研究对象、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市外作者。

3.市内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的成果,市内作者应为第一作者。

4.每位作者限申报2项成果(含单位集体成果、合作成果排名前三名的成果),合作成果前三名(排名以原件为准,以姓氏笔画或以章节排序的以申报表为准)的作者均须在申报表合作者栏签名。同一作者如有1项合作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报,则只能申报1项成果。

5.以单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

6.河池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委会成员、初级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以及社科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办)工作人员的成果不能参评。

(二)参评成果类别与资格。

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且为中文版。

1.著作类: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2.研究报告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公开发表;

2)具有县处级以上部门立项依据和结项证明材料;

3)通过5位以上相关领域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鉴定;

4)被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以正式文件为准,并有采纳单位出示的被采纳及效益证明材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3.论文类:公开发表。系列论文必须是同一作者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为系列论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1.已获得自治区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2.有版权或其他争议的社会科学成果;

3.非学术性的成果,包括大事记、概览、人物传略、统计资料、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等(某些学术性很强的人物评传,经评奖办鉴定合格的除外);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成果;

5.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在国外出版和发表的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四)成果日期的认定:

1.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注明的第1版日期为准。著作分册及系列论文等跨年度的,以最后一册(篇)出版(发表)日期为准。内容有较大变动的修订版以修订版出版日期为准,但必须附带原著以作对照;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成果首发刊物出版月期为准;

3.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以专家组鉴定日期为准;

4.被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使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以采纳出台的文件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

河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按著作、论文、调研报告三大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等级奖的评奖标准:

一等奖 选题上有重大意义,对开辟某一新兴学科有重大建树或填补某一学科的空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自治区内产生较大影响,或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实际问题有突出贡献。

二等奖 选题上有较大意义,对完善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并在自治区内有一定影响,在河池市内有较大影响,或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有重要贡献。

三等奖 选题上有一定意义,在某一学科内的某一方面有新的突破,或对某个理论问题作出正确、富有新意的阐述,在河池市内较有影响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一定贡献。

三、我校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河池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成果名称”。

2.成果14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除1份原件外,其他13份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由申报者自行做彻底的匿名处理。

3.以上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320日,逾期不受理,纸质版报送科技处202室,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学院河池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cxykyglc@hcnu.edu.cn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时间

责任人

工作内容

2020214日至2020314

申请人、各单位

各单位务必做好成果申报的统筹安排,申请人填报申报表及准备成果材料。

2020315日至2020320

各单位

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

20203212020326

科技处

报送参评成果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陆华,0778-3147386

附件:

1.《河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河政发〔201255

2.《河池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3.《河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4.《河池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参评成果汇总表》

                                                  科学技术管理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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