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4-04-03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社科联在2024年组织开展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出精品,树立导向,激励担当,推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评奖对象和范围

(一)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参评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的工作单位或常住户口须在广西辖区内。与自治区外作者合作的成果,广西作者应为第一作者。

(三)参评成果类别与资格

1.著作类。

2.论文类。

3.研究(调研)报告类。

具体要求详见《实施细则》。

(四)申报数量

每一位申报人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含单位集体成果、排名前三名的合作成果),即申报人如有1项合作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报,则只能再申报1项成果。合作成果排名前三名(排名以原件为准,以姓氏笔画或以章节排序的以申报表为准)的作者均须在申报表合作者栏签名。有合同约定的成果,须按合同约定申报,否则按有争议的成果处理。

(五)不能申报参评的情况。具体要求详见《实施细则》。

(六)奖励与表彰

1.按著作、论文、研究(调研)报告三大类分别设奖。

2.评委会审议通过的获奖成果,在《广西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落选成果概不复评。

3.获奖成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具体要求详见《实施细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2024年4月15日(周一)前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汇总,2024年4月16日(周二)前提交纸质版(初审材料)一份到学校科学技术管理处办公室(实训楼132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cxykyglc@h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学校科学技术管理处初审合格,由申报人在网上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文件(申报材料只支持PDF文件,申报人可在系统先行填报其他内容)。

(四)学校科学技术管理处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复核,2024年4月19日(周五)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2024年4月29日前由学校上报自治区评奖办。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最终材料)

1.《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内含申报人学术诚信和无学术不端承诺书,附件2)3份。

2.申报成果3份。其中2份原件,1份由申报人自行做匿名处理。

3.两位具有与申报成果研究领域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家的推荐意见3份,其中专家签字的原件2份,装订在申报表中。其他1份不装订,由申报人自行做匿名处理(建议专家的推荐意见不体现申报人姓名和单位)。

4.研究(调研)报告鉴定证明或结题证书3份,其中1份由申报人自行做匿名处理,并提供原件备查。

5.非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出版的研究(调研)报告学术不端检测结论3份(统一使用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简单版,各类课题成果在结项时如已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可提供原检测报告)。

6.单位《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1份(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严格按照《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在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者本人需自行注册后告知科技处并由科技处审核通过方可网上填报申报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网址:https://sklcg.guet.edu.cn/):

1.《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内含申报人学术诚信和无学术不端承诺书、推荐意见专家签名)。

2.成果上传用PDF版式(需自行进行匿名处理。著作类电子版可自行与出版社沟通)。

3.两位具有与申报成果研究领域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家的推荐意见。

4.研究(调研)报告鉴定证明或结题证书。

5. 非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出版的研究(调研)报告学术不端检测结论(统一使用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简单版,各类课题成果在结项时如已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可提供原检测报告)。

6.其他体现成果影响力的有关材料。

(三)电子版材料

1.《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以单位+姓名+申报题目为文档题目)。

2.单位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3.申报成果扫描件。(以单位+姓名+申报题目为文档题目,著作类成果可提供出版时的完整PDF文件)。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自律。申报人如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获奖成果被人举报有学术不端行为、弄虚作假、意识形态有问题的,一经查实,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取消其下一次申报参评资格;建议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具体要求详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表中的学科分类参见《学科分组》(附件5)。  

(三)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0778-3147386。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3.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4.社科奖申报系统成果申报人使用说明书

5.学科分组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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