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池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4-04-28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河池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根据学校相关科研管理办法,决定启动2024年度河池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符合结题条件的2019年以来的校级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专项项目、自筹项目和科研启动项目等。2018年以前(含2018年)学校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校级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学校不再安排结题

二、结题材料及程序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河池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河池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并将双面打印用长尾夹装订的纸质结题材料(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立项申请书、立项批文)一式一份于2024年5月23日前统一报送实训楼1325室进行初审。

2.科学技术管理处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结题材料是否齐全,经费开支是否合理等审查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用长尾夹装订的结题材料(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立项申请书、立项批文)一份拿到学校财务处盖章后报送到实训楼1325室统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同时发送“结题汇总表、结题申请书、立项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名:姓名+校级结题)至指定邮箱:hcxykyglc@h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因缺少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造成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由申请者个人负责。

三、注意事项

1.我校各单位2019年(含2019年)以后获得立项所有到期未结题及经批准延期到期未结题的校级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科研启动费项目,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日前做好结题工作,科学技术管理处2024年开始不再受理2019年获得立项的所有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

2.校级项目负责人遇有特殊情况(如调离、病休等),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安排合适的人选代理完成该项目的结题工作(需办理河池学院科研项目变更申请)。

3.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或3年不能如期结题的需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撤销。无故不按期完成或无正当理由要求撤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校级科研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单位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含行政部门教职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结题工作,提高我校立项科研项目的结题率。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陆华,3147386

 

附件:

1.河池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2.河池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参考模板)

3.河池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4.河池学院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

5.2019年以来立项尚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一览表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4年4月28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版权所有: 河池学院科学技术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邮编:546300  办公地址: 明德楼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