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桂教科学〔2018〕1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集中受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课题的年份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14—2018年度立项的未结课题。
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 委托重点课题;部分专项课题(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专项、广西民族教育研究、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广西高校统战工作研究专项、广西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项目专项、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南宁教育园区配套政策研究专项、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
二、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专项课题按立项时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我校由科学技术管理处统一提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
(二)材料要求
包括2套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份《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各级管理机构统一收集和报送材料的纸质版,同时报送《课题结题汇总表》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hcxykyglc@hcnu.edu.cn。广西教科规划办不返还结题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明德楼202室。联系人:陆华,电话:0778—3147386。
四、其他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课题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结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题的按撤项处理。
(二)对被撤项课题资助经费的处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若干管理细则的通知》,对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被撤销或中止的课题,将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将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因违纪而被撤销课题的,将追回已拨经费。课题负责人无法赔偿的,由作出信誉保证的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附件:
1.结题鉴定材料整理要求
2.课题结题汇总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2018)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变更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表
5.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表
6.池学院历年到期需结题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清单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