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8 点击数:

校直各单位:

2019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5年以来(含2015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2014年以前(含2014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教育厅不再安排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 “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资助” 或“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XX项目资助”等内容(含题名、立项编号)。

(四)我校2016获得立项的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务必提前做好结题工作,避免在下一年度被清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我校到期需要结题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本人于201943日前将一份纸质结题材料(结题申请书、立项批文复印件、立项申请书复印件、汇总表、成果支撑材料等)报送至科技处202室进行形式审查(不接受电子版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务必于2019415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202室,结题材料合在一起装订(含结题申请书、成果复印件、立项申请书复印件、立项批文),且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装订。同时,将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结题申请书)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cxykyglc@hcnu.edu.cn(格式:姓名+教育厅结题材料)。为方便审核,结题纸质材料的内容 (主要为项目编号、项目组成员顺序、结题支撑材料、汇总表)须与立项批文和结题申请书电子版的一致,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对照,凡因结题材料不一致或材料有误导致不能结题的,由老师个人负责(立项批文可从科研管理群群共享文件下载,立项申请书复印件请提前到科技处复印)。

(二)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的项目,在《结题申请书》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必须加盖学校财务部门的公章(由负责人到财务处盖章)

(三) 如有成员变更、延期等申请的,请将批复材料作为附件上报。

(四)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经科技处审核后的纸质双面打印手签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hcxykyglc@hcnu.edu.cn),由科技处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教育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五)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科技处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审批。

(六)请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教职工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主管科研领导和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含行政部门教职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结题,提高我校立项科研项目的结题率。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陆华,07783147386


附件: 

1.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

    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

    3.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 (资助项目经费参考模板)

    4.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自筹项目经费参考模板)

    5.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调整申请表

    6. 河池学院历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到期需结题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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