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党璇老师申请开通账号,曾经申请过基金项目的使用原来账号申报。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重要提示:2023年简历版本已经更新,不得直接采用2022年版或之前的简历)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新政策)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新政策)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即提交项目申请前申请书主要参与者须亲笔签名,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书和合作协议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于3月22日前把申请书签名盖章页、合作协议一式两份报送科学技术管理处存档。)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学习科研经费改革政策文件(点击文件名称可以在线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等。
2.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学习科研诚信相关文件(点击文件名称可以在线查看):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2022)》等。
3.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指南》(点击可查看)有关内容,对照《2023年指南》,认真检查申请材料(含经费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请各位老师认真研读国家基金委的通知,所有要求以基金委的通知为准,特别要关注本人所报学科的具体的通知要求。
二、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主要 工作 |
责任人、责任单位 |
工作内容 |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 |
申报动员 |
科技处、各单位 |
1.科技处于11月组织召开2023年度高级别项目申报专题动员会,对2023年度高级别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部署。发布关于举办2023年度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辅导班及系列指导活动的通知。 2.各单位全面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项目,邀请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校外专家)作学术讲座或座谈,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指导。 3.科技处于12月组织召开2023年度高级别项目申报申报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单位高级别项目申报进展情况和今后工作重点;组织召开高级别项目申报交流座谈会,分设理工科组和人文社科组,邀请银龄教授对高级别项目申报进行交流座谈与指导。 4.科技处、各单位组织邀请有丰富经验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辅导,帮助申请人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趋势与特点、项目如何选题、申请书如何撰写及相关注意事项。 |
2023年1月14日-2月24日 |
申请书撰写与专家指导 |
项目申请人、各单位 |
1.项目申请人自行或由二级学院协助找校内外有经验专家指导修改项目申请书。 2.项目申请人报送电子版或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进行汇总,所在学院审核本学院所有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人员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
2023年2月25日-3月8日 |
申请书修改 |
项目申请人 |
项目申请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
2023年3月9日至3月11日 |
形式审查 |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
项目申请人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由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
2023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
推荐报送 |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
项目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最终申请书,科技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审核,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注意:请项目团队及时完成签字盖章页的签字盖章,并于3月22日前报科技处存档。 |
2.各单位要按照学校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推进会的部署,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帮助无法找到校内外指导专家的申请人找到有经验的指导专家,所需专家指导费经二级学院统计后报到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统筹协调经费。
3.各申请人请按照科技处的申报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管理处,联系电话:0778-3147386。
4.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