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3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9年以来(含2019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和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2018年以前(含2018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教育厅不再安排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工作要求
项目管理工作通过网络系统方式进行。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 服务平台(网址:https://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科研平台)为项目管理平台,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操作方法见科研平台首页操作手册栏目,如无账号或遇其他登录问题请本人及时到科学技术管理处咨询办理。
各单位组织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系统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附件2)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须认真组织项目结题工作,并对本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立项率和申请结题通过率将作为教育厅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研究期限或者调整团队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申请,报科学技术管理处审核并提交教育厅备案。其中申请项目延期的,每个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三)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申请,由科学技术管理处审核并提交教育厅备案。
(四)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承担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凡已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由学校按照本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安排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主持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
陆老师,0778-3147386。
附件:
1.河池学院2019年以来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到期需结题项目清单
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财务决算表模板学校版(具体以系统提供为准)
3.往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结题需线上系统申请结题,本模板仅作线下参考用)
4.教育厅系统结题答疑2023.03.16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3年3月16日